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信息详情
新闻资讯News
推荐信息 Recommend
热门信息 Hot

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国家正式宣布!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20-6-17 10:39:18 点击:749 属于:行业新闻

新政要点,一图读懂: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为止。

       到底是全部行业都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还是仅限于电影等行业?在这里明确回复:

       全部行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都免征。并不是每个单位或者个人都是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很多朋友一听税务局让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就慌神了,就像听到让报环保税一样,其实自己没主动去学习,也没搞清楚自己单位性质到底属不属于这个征收的范围。目前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主要是下面两类,除外的都不用缴纳。

       财税〔2016〕25号规定的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

       财税〔2016〕60号规定的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广告服务业的征缴范围不包括个人,而娱乐服务业包括。文化事业费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但你这里要注意销售额的口径问题:

       1.计费销售额是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不是用账务上收入的数据,有些朋友直接按照增值税申报表的销售额来算,是不对的,应该是含税价。

       2.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取得合法扣除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可以差额征收。也就是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娱乐业不可以。


       缴纳范围很清晰:按照财税〔2016〕36号)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的广告服务、娱乐服务范围来判断,不要人为扩大或者缩小。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优惠政策要知晓:

       财税〔2014〕122号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这个政策依据到期。因此需要严格按照“财税〔2016〕25号”和“财税〔2016〕60号”规定做好征管工作。

       财税〔2016〕25号第七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税[2019]46号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内容引自“财税一本通”公众号

在线联系 ×

QQ在线客服
QQ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