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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劳务派遣关系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9-7-9 11:18:52 点击:179 属于:薪酬外包

劳务派遣的兴起迅速推动了劳动力经济市场的发展,由于目前劳务派遣是个很特别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工、用人单位都有剪不断的连带关系。来为大家解析劳务派遣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员工这三方到底有什么样法律关系呢?


一、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关系?


1、劳务派遣公司  现在很多公司不直接管理员工,而是通过第三方来管理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也就是通常说的“用人不管,管人不用”。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二、劳务派遣法律关系是什么?


  (一)相关的几个概念


    1、劳动关系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表现形式有两种:直接实现劳动过程,间接实现劳动过程。


    2、劳务关系的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  


(二)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这是它们相联系的一面。    


三、劳务派遣三方关系      


劳务派遣体系是由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组成的一种劳动和人事的共同体。


1.派遣机构与要派机构之间基于劳务派遣协议形成劳务派遣关系。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2.劳动者与派遣机构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3.劳动者与要派机构基于实际的用工形成用工关系。  


用工单位必须对劳动者承担基于用工而产生的义务,如:《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义务。    


在以上三种关系中,劳动者与派遣机构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以及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实际用工关系适用劳动法调整;而派遣机构和要派机构之间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应该主要适用民法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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